在現實生活中,黃昏戀並不如想象中那樣美好。很多老人因為心理障礙,在幸福面前望而卻步,甚至給再婚後的傢庭帶來巨大的矛盾沖突。因此,隻有突破心理障礙才能化解老人承受的心理壓力,讓他們擁有幸福的再婚生活。大多數兒女還是希望自己的父母晚年過的開心,能有個伴。那麼老人再婚的心理障礙有哪些?我們來瞭解下。

老人如何調適喪偶心理?

1、避免自責。老年人喪偶後,常常會責備自己過去有很多地方對不起老伴。這種自責、內疚的心理使老年人整天唉聲嘆氣,愁眉不展,削弱瞭機體免疫功能,常誘發其他軀體疾病以致過早衰老。

2、正確對待喪偶的現實。首先應認識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失去瞭幾十年朝夕相處、休戚與共的老伴確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但這又是無法避免的現實,要冷靜地勸慰自己,對老伴最好的懷念就是自己多保重身體,更好地生活下去。

3、再婚有利擺脫孤獨。近年來,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喪偶的老年人再婚率在不斷增加。阻礙喪偶人再婚的重要心理障礙:一是受封建思想影響和所謂“道德”的自我禁銅。二是來日傢庭的反對。三是老年再婚擇偶條件苛刻。四是受財產繼承的制約使老人再婚難成。鼓勵老年人再婚有助於身心健康和社會進步。這種觀念在逐步被更多的老年人及其子女們所接受。

4、轉移註意力。經常看到老伴的遺物會不斷強化思念之情,加重精神上的折磨。因此,不妨把有些遺物暫時收藏起來,把註意力轉移到現在和未來生活中去。

5、尋求新的生活方式。老伴過世後,原有的某些生活方式被迫改變,此刻孤獨與不適加重。應當重新調整生活方式,減少對舊時生活方式的眷戀。傢庭中夫妻關系學是最重要的依戀關系,一旦喪偶,這種關系被無情地摧毀瞭,這時需要子女、親友去建立、填補一種新的更加和諧的依戀關系,方能有效地減輕哀思。

老人再婚的心理障礙有哪些

負值心理的障礙

很多單身老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個伴,但這種想法往往受到老人保守、自尊心理以及外在諸多因素的影響,變得舉步維艱。有些獨居老人從考慮婚姻開始,就一直懷著疑慮、困惑、動搖不定的心理,這種心理讓老人不能充滿信心地做事,一旦有什麼風吹草動,就立即會產生退縮動搖的念頭,認為自己不該這麼做,這種心理被稱為“負值心理”。要突破這種心理障礙,老人首先應該放開心態,不要讓所謂的“面子” 束縛瞭自己。另外,有的子女對老人再婚很反感,不顧及老人的感受,老人聽瞭子女的勸阻很容易會妥協。此時,老人一定要突破負值心理的障礙,不要猶豫不決,應堅定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對比心理的障礙 單身老人面對第二次婚姻,常會不自覺地拿眼前的對象與過去的老伴相比較。這種對比心理的存在是正常的,但如果經常在心中對比新舊對象的優劣,有可能會成為黃昏戀中的危險隱患。如何避免過度的對比心...

對比心理的障礙

單身老人面對第二次婚姻,常會不自覺地拿眼前的對象與過去的老伴相比較。這種“對比心理”的存在是正常的,但如果經常在心中對比新舊對象的優劣,有可能會成為黃昏戀中的危險隱患。如何避免過度的“對比心理”呢?首先,要學會面對現實,一旦與再婚對象出現矛盾時要及時解決,不要總對過去的事情進行回憶和聯想。其次,改變思維模式,即使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拿眼前的對象與過去的老伴做比較,也要學會用新人的優點和舊人的缺點作對比。此外,盡量不要觸動各自心理上的敏感點,如雙方條件的優劣、彼此間的信任等,特別是那些曾讓對方受過嚴重刺激而竭力回避或厭惡的事情。

安慰心理的障礙

安慰心理,是指一個人處於某種困境中,常以自我安慰的方式來化解焦慮與緊張的情緒。自我安慰心理的好處在於能夠轉移焦慮等負面情緒,但經常用這種方式化解焦慮,可能是逃避現實的表現。當現實問題積累太多而無法逃避時,常常會成為婚姻的“絆腳石”。老人再婚後,常常面臨贍養、財產分割、子女溝通等問題,隻有積極面對才能讓再婚生活平靜幸福。如果因為害怕再婚後的種種沖突,一味地選擇逃避,並常常用“我這麼做也是為瞭傢庭和諧”等借口來自我安慰,長此以往,反而可能引發再婚傢庭更大的沖突。

老年人再婚讓生存更有意義

(一)再婚老人幾種常見心理老年喪偶者,很想再找伴侶,他們認為子女各自已建立瞭小傢庭,難以照顧自己的生活。雖然,子女多的能夠體貼和尊重他們,但兩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別。子女的情感、行為以及多麼周到的照顧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間那種時有的情感和行為。喪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難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瑣事,也有不便讓子女去做之處,何況性愛及情愛的伴戀就更不用說瞭。

對於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婦女,由於年輕時考慮子女尚小,其成長和教育等問題促使她們沒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撫養長大成傢後,孩子們忙於經營自己的小傢庭,對其母不加關心、照顧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則是由於受子女虐待岐視渴望再婚。他們無法忍受子女對其冷淡、岐視、甚至仇視的生活,他們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尋找到新的伴侶,另找傢庭溫暖。

還有少數的獨身老人是因為中青年期離婚後,由於當時要撫養教育子女,經濟負擔或其它原因,當時沒有再婚,現在年歲大瞭,精神上沒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顧,希望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的障礙現實生活中老年人戀愛和結婚常常會遇到種種的幹涉和阻力,引起傢庭糾紛,傢庭關系緊張,甚至造成悲劇者,也屢有見聞。

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礙主要有以下幾種: 1、老年人本身舊觀念的障礙傳統的觀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這些觀念的影響也往往給自己潑涼水。怕再婚會引起別人的恥笑。他們認為對性欲冷淡才是高尚的,自己都這把年紀瞭,還談什麼戀愛。他們沒有想到,老年人也是人,他有權利按自己的意志來自由地戀愛和結婚。

2、子女造成的障礙有許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對。好不容易談妥瞭的婚事、交往,就因為子女關過不瞭而被迫解除。老年人雙方都有意,就是結合不瞭。小輩們把父母永遠釘在瞭“父母”的位子上,而不是把他們看作同自己一樣的人。他們根本沒有為父母著想過,風燭殘年的父母是單身孤零零地活著好呢,還是幸福地有意義地生活著好。

子女反對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幾種理由,如遺產會落入他人之手;會讓人說是因為晚輩對長輩不孝,長輩方會出此下策;會愧對已故的親長;不願照顧護理後母(繼父)等。因經濟原因反對的占絕大多數。有積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幹涉阻止的,比積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嚴重的多。無經濟來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對幹涉就少些。

3、居住及經濟條件造成的障礙在目前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增多的傢庭人口,會影響現有的居住條件。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維持獨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礙。必須健全社會性保障制度,同時,使老年人認識到應把遺產投資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才能消除這一障礙。

4、社會因素造成的障礙社會因素一方面指社會上輿論對老年人再婚的壓力。有些人認為老年再婚是恥辱的。有些人認為老年人再婚不符合我國國情。特別是有的老年人與年齡比自己輕的中年寡婦結婚,社會輿論的壓力更大,高齡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輿論嘩然。另一方面,社會缺乏為老年人戀愛、結婚服務的咨詢機構和專傢。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紹所,也大多數是面向年青人的。

老人再婚如何開始性生活

首先要消除心理負擔。再婚中老年人曾因失偶一度中斷瞭性生活,加之再婚時雙方的差異,可能會導致性生活在開始階段不協調,這通常是心理因素的作用。比如男性由於擔心、憂慮而繼發陽痿、早泄,女性因性生活不盡如人意而表現出淡漠甚至厭惡。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再婚的老年人能夠把性愛看成是促進夫妻感情健康發展的一種方式,相信定會對夫妻生活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其次,合理調節性欲。再婚男性和妻子對性生活均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要單純強調男性的陰莖勃起硬度、性交時間、頻率等,而應通過交流,根據自己情況(如各自年齡、有無基礎病癥等)找到適合夫妻雙方的最佳的性生活模式。此外,性活動要有一個誘發和準備的過程,老年男性通常需要較強的刺激,所以妻子應改被動為主動,控制性交的次數和頻率,不可強制丈夫進行無準備、效果不佳的性交。

最後,性愛中的互相理解、愛撫非常重要。老年人,愛大於性,由於身體的衰老,行動的不變,老年人性生活方式也需要一些改變。而妻子在性生活中更應該扮演好“賢內助”的角色,當丈夫陰莖不能勃起或勃起不堅時,應安慰他,幫助他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而不是責怪他,這樣會使他更緊張,加重病情。

面對性生活中出現的勃起功能障礙(ED),一方面要承認身體衰老的不可抗拒性,另一方面也要避開誘發因素:1.煙酒。長期吸煙導致的動脈粥樣硬化可影響陰莖動脈血流。酗酒則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從而抑制性功能。2.治療基礎疾病。控制好糖尿病、高血壓、周圍血管疾病等,有助緩解ED。3.調整藥物。25%的ED與藥物有關,最常用的如抗高血壓藥、噻嗪類利尿藥等。

老人再婚 再婚夫妻相處四禁忌

一是莫將新伴比舊伴

許多喪偶老人都會想念以前的老伴,再婚後也容易將新伴與舊伴相比,若新伴在某些方面不如原來的老伴,便會自覺不自覺地在新老伴面前誇獎舊伴。這樣會導致新老伴的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二是莫將原來的傢庭陰影帶入新傢庭

因為感情不和與老伴分開的老人,再婚後如果把原來感情上的陰影帶進新的傢庭,事事耍態度、提防新老伴,這樣雙方的感情就會出現隔膜,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三是不要讓經濟問題侵蝕雙方情感

經濟問題是再婚後雙方最為關註的問題,如果雙方都考慮自己的經濟利益,私藏小金庫或總將錢放在嘴邊,為金錢而斤斤計較,這也會給婚姻帶來陰影,而使新的婚姻難以維持。

四是不要因偏心導致婚姻夭折

人們都認為孩子是自傢的好,在孩子問題上,如果雙方都偏袒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使子女同老人形成對立,從而影響老人之間的感情。

總之,再婚老人應該調整自己的心態,註意自己的言行,細心呵護培育雙方植下的婚姻之樹。給老人一個幸福的晚年,傢傢有老人,人人都會老。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單寂寞,即使兒女孝順,也不能時時刻刻陪伴在老人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