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的分類在臨床上除瞭分為輕微性精神分裂癥和嚴重性精神分裂癥,按照其性質劃分的話,還可分為青春型、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其他類型等五種。精神分裂有哪幾種常見的類型?下面就請專傢給大傢詳細介紹一下。

精神分裂到底有多可怕

精神分裂癥在精神疾病中是一組最多見的疾病,在精神科的門診及住院部本病患者約占就診人數的2/3。大多數患者在年富力強的青年時期起病,以25歲左右為最多,也有不少在15~40歲之間的少年和壯年時間起病,大多起病緩慢,少數呈急性或亞急性。

病程多為冗長,從數月至數十年。如不及時治療常會反復發作或遷延不愈。當疾病在高峰期,患者的工作、學習、生活、社會交往等均適應不良,客觀檢查發現情感、思維、意志行為的互相不協調,即精神活動有分裂現象。

但患者對本身的疾病卻毫無認識,往往拒絕就醫,即使傢人勉強將其帶至醫院,大多也不願意接近醫生,不願意訴述自身的感覺,都認為自己沒有病不需要診病更不需要服藥或接受其他治療。

此時如果傢人給以遷就,往往會使疾病拖延治療,拖延過久不治,會反復發作或逐步發展為慢性,到瞭疾病的晚期則逐漸變為精神衰退,此時病者變成整日無所事事的徘徊或獨坐一隅,對任何人任何事物均不感興趣,漠不關心,不與親人來往,學習工作上毫無要求也沒有什麼打算,甚至連生活上必需要的吃飯、喝水、個人衛生等均需別人照料。

所以精神分裂癥把本來精力最充沛、對社會貢獻最大的黃金時代奪去瞭,除瞭患者本人健康受到瞭很大損失以外, 還給傢屬及單位的同志帶來瞭精力上及經濟上的負擔,精神上帶來瞭痛苦。所以該疾病一當發現即應及時治療,以減少疾病的遷延與復發。在變態心理及精神疾病中精神分裂癥是最值得我們重視與研究的問題。

精神分裂癥的病象都是變態心理,它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十分繁雜,可以說是“千變萬化”,不僅不同的病人癥狀不一樣,就是同一病人,每次患病及同次患病的不同時期也表現不一樣,但如能掌握其“萬變不離其宗”的要領,就可以把這個病區別出來。該病的主要表現是精神活動(也稱心理活動)脫離現實,在知覺、情感、思維及意志行為之間互相不協調及互相影響,而導致學習、工作、生活、社交等適應能力降低,因此常不能維持原來的學習工作能力,原來的生活習慣方式也變為異常。

精神分裂有哪幾種常見的類型

一、青春型:本型也較為多見。多發病於青春期,起病較急,病情發展較快。主要癥狀是思維內容離奇,難以理解,思維破裂,情感喜怒無常,表情做作,弄鬼臉,傻笑。行為幼稚、愚蠢、零亂,精神癥狀豐富易變。此型病程發展較快,雖可自發緩解,但維持不久,易復發。抗精神病藥物系統治療和維持治療可延長緩解期,減少發病。

二、偏執型:是最為常見的精神分裂癥類型。起病年齡較其它各型為晚。病初表現為敏感多疑,逐漸發展成妄想,並有泛化趨勢,妄想內容日益脫離現實。有時可伴有幻覺和感知覺綜合障礙。情感和行為常受幻覺和妄想支配,表現多疑、多懼,甚至出現自傷及傷人行為。此型病程發展較其它類型緩慢,精神衰退現象較不明顯,自發緩解者較少,但經治療則收效較好。

三、緊張型:大多數起病於青壯年時期,起病較急,病程多呈發作性,主要表現為緊張性木僵和緊張性興奮,兩者交替出現,或單獨發生。最主要表現是緊張性木僵,患者不吃、不動也不說話,如泥塑木雕或如蠟像一般,可任意擺動其肢體而不作反抗,但意識仍然清醒。有時會從木僵狀態突然轉變為難以遏制的興奮狀態,這時行為暴烈,常有毀物傷人行為,一般數小時後可緩解,或回復進入木僵狀態,但嚴重時可晝夜不停。此型有可能自動緩解,治療效果較其它型好。

四、單純型:本型較為少見。多數青少年時期起病,起病緩慢,持續進行,表現為:孤僻、被動、活動減少等情形日益加重,並日益脫離現實生活。臨床癥狀主要為:逐漸發展的人格衰退。一般無幻覺和妄想,如有則多為片斷或一過性。此型患者在發病早期常不被人註意,往往經過數年的病情發展到較嚴重時才被發現。此型自動緩解者少,治療效果和預後較差。

精神分裂癥是怎麼引起的

1 神經生物學因素

①神經生化研究顯示,患者存在有多種神經遞質功能異常,主要涉及多巴胺、5-羥色胺、谷氨酸。中樞多巴胺水平增高,功能亢進,傳統抗精神病藥均為中樞神經系統多巴胺受體的阻滯劑。中樞5-羥色胺水平異常,新型抗精神病藥除瞭對多巴胺受體有拮抗作用外,還對5-羥色胺受體有拮抗作用。中樞谷氨酸水平低下,功能不足。②神經解剖和神經影像學研究顯示,患者顳葉、額葉及邊緣系統存在腦組織萎縮,腦室擴大和溝回增寬。③母孕期病毒感染,圍產期並發癥,幼年的不良應激和軀體疾病,與神經系統發育缺陷有關,在精神分裂癥發病中有一定影響。

2 遺傳學因素

大樣本人群遺傳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患者親屬中的患病率高於一般人群數倍,血緣關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分子遺傳學研究提示瞭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易感基因位。目前普遍認為,精神分裂癥可能是多基因遺傳,發病是由若幹基因的疊加作用所致。

3 社會心理學因素

不良的生活事件、經濟狀況、病前性格等社會心理學因素,在精神分裂癥發病中可能起到瞭誘發和促進作用。

精神分裂癥的病因尚末完全闡明,目前可以確定的一些影響因素,對疾病沒有明確的因果關系。目前較公認的觀點是,易感素質和外部不良因素通過內在生物學因素共同作用而導致疾病的發生。

精神分裂癥診斷鑒別

診斷

與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於精神分裂癥目前病因未完全闡明,至今還沒有確切的實驗室檢查或者化驗結果支持臨床進行診斷,作為診斷依據。一些量表的評估和實驗室檢查,可作為醫生輔助診斷和確定嚴重程度參考,並可作為鑒別診斷的依據,不能作為確切的診斷依據。診斷的確定仍然要靠病史,結合精神癥狀以及病程進展的規律。

如果沒有明顯原因,表現出上述感知覺、思維、情感、意志行為等多方面障礙,精神活動自身內部及與外界環境不協調,持續一定的時間,對異常的表現沒有認識,要高度懷疑精神疾病的可能。

目前在臨床上常用的診斷分類標準: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精神疾病的國際分類法系統(ICD-10),美國分類法系統(DSM-Ⅳ)。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精神分裂癥診斷標準如下:

癥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 2項,並非繼發於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分裂癥另規定:

1.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嚴重標準

自知力障礙,並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 1個月(CCMD-3),單純型另有規定。

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及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尚未緩解的分裂癥病人,若又罹患本項中前述兩類疾病,應並列診斷。

鑒別診斷

具有典型精神分裂癥的病例,按操作性診斷標準,診斷一般不困難,當癥狀表現不典型,不明確時,需要與下列疾病鑒別。

1.神經衰弱 部分精神分裂癥病人,特別是以陰性癥狀為早期表現者,早期可出現無力,遲鈍,完成工作困難,註意力不集中等類似神經衰弱癥狀,但神經衰弱病人的自知力是完整的,病人完全瞭解自己病情變化和處境;有時還對自己的病情作出過重的估價,情感反應強烈,積極要求治療,早期精神分裂癥病人有時雖可有自知力,但不完整,沒有相應的情感反應和迫切治療的要求,若仔細追溯病史,詳細瞭解病情,則可發現這些病人有興趣減少,情感遲鈍,行為孤僻或思維離奇等陰性癥狀。

2.強迫性神經癥 部分精神分裂癥的早期階段以強迫狀態為主,此時需要與強迫性神經癥鑒別,精神分裂癥強迫狀態具有內容離奇,荒謬和不可理解的特點,自知力一般不完整,病人擺脫強迫狀態的願望不強烈,為強迫癥狀糾纏的痛苦體驗也不深刻,這些都與強迫性神經癥不同,隨著病程的進展,情感反應日趨平淡,並在強迫性癥狀的背景上,逐漸出現精神分裂癥的特征性癥狀。

3.抑鬱癥,抑鬱發作 精神分裂癥早期癥狀中,按Hafner的資料,慢性起病的精神分裂癥中,抑鬱情緒的累計患病率可高達80%,需要引起臨床的重視,以期早期發現,避免漏診,或診斷為神經衰弱。

4.躁狂癥,躁狂發作 急性起病並表現興奮躁動的精神分裂癥病人,外觀上可以與躁狂病人相似,兩者的情感反應以及與周圍的接觸明顯不同,躁狂癥病人的情感活躍,生動,有感染力,情感表現,不論喜怒哀樂,均與思維內容相一致,與周圍環境協調配合,保留著與人情感上的交往,精神分裂癥病人雖然活動增多,但病人與環境接觸不好,情感變化與環境也不配合,且動作較單調刻板。

5.反應性精神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 在精神創傷直接影響下發病的精神分裂癥病人,在疾病早期思維和情感障礙均可帶有濃厚的反應色彩,需要與創傷後應激障礙相鑒別,但精神分裂癥隨著病情的發展,妄想的內容離精神因素愈來愈遠,日益脫離現實,在結構和邏輯推理上愈來愈荒謬,病人不主動暴露內心體驗和缺乏相應的情感反應,創傷後應激障礙病人的情感反應鮮明強烈,精神癥狀隨著精神刺激的解除而逐漸減輕,消失。

6.偏執性精神障礙 偏執性精神障礙是一組疾病的總稱,其共同特點是以系統的妄想為主要臨床癥狀,行為和情感反應與妄想觀念相一致,無精神衰退,智能保持良好,包括偏執狂,偏執性精神病或偏執狀態。

精神分裂癥偏執型有時需要與偏執狂和偏執性精神病相鑒別,後兩者都是在不健全人格和心理因素相互作用而發生的,這類病人多具有特殊的性格缺陷,表現為主觀,固執,敏感,多疑,自尊心強,自我中心和自命不凡的特點,尤其在偏執狂更為突出,後者的妄想是在對事實片面評價的基礎上發展起來,思維始終保持有條理和有邏輯,情感和行為與妄想相一致,無精神衰退是與精神分裂癥不同,在鑒別上有重要意義。

7.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在軀體因素誘發下起病的精神分裂癥病人,起病急,早期可出現意識障礙,定向錯誤,幻視等癥狀,需要與癥狀性精神病相鑒別,癥狀性精神病雖可出現類似精神分裂癥的癥狀,但這些癥狀是在意識障礙的背景上出現的,幻覺以恐怖性幻視為主,且有晝輕夜重的波動性,當意識障礙減輕或消失時,病人與環境接觸良好,情感反應保存,沒有精神分裂癥的特征性癥狀。

8.腦器質性精神病 腦器質性精神病多具有智能障礙和神經系統陽性體征,一般鑒別診斷不難,近年來散發性病毒性腦炎較多見,常以精神癥狀為首發癥狀,據報道,近半數病人早期階段未見神經系統體征,因而容易造成誤診,常見的精神癥狀有:木僵狀態,淡漠少語,精神運動性興奮,幻覺,視覺變形和妄想等,各地報道中誤診為精神分裂癥的並不少見,這類病人如周密觀察,往往能及時發現病人有定向,記憶和註意障礙,以及大小便失禁等腦器質性損害癥狀,可資鑒別,如果有腦電圖異常及腦脊液改變,則可作為診斷的重要依據。

癲癇朦朧狀態時可見到類似精神分裂癥的思維障礙,如思維不連貫和被控制感等,根據病史以及癲癇病人特有的思維黏滯性和贅述,且情感反應保持良好,對治療合作等,鑒別診斷並不困難,此外,癲癇病人有特殊的腦電圖改變,也是鑒別的重要根據。

9.腦腫瘤 因明顯精神癥狀而收住精神病院的腦腫瘤病人約占住院病人的0.13%(上海),經手術,腦室造影或屍檢確診者19例(上海12例,北京安定醫院7例),發生部位以顳葉最常見,其次為顳葉深部和第三腦室後部,多因腫瘤生長在“靜區”,早期階段缺乏神經系統陽性體征造成誤診,病人的精神癥狀表現為:豐富的幻覺,妄想,木僵或抑鬱伴有自殺企圖,詳細檢查時,則可發現不同程度的記憶障礙和智能障礙,以及淡漠,呆滯等慢性腦器質性綜合征,並可見嗜睡或亞急性意識模糊狀態,誤診病例均系以行為紊亂,多疑,性格改變為首發癥狀者。

10.病態人格 某些精神分裂癥病人可以假性病態人格的表現為其早期癥狀,特別以青少年起病,病程進展緩慢者,容易誤診為病態人格,此時鑒別診斷必須詳細瞭解病人的生活經歷,在傢庭,學校各方面的表現,以及個性發展經過,病態人格是個性發展的偏離,不是一個疾病的過程,在不順利的環境下個性缺陷可以更為明顯,屬量的變化。

精神分裂癥如何預防

精神衛生工作提出瞭“三級預防”的概念,一級預防是指從病因發病機理方面采取措施,預防疾病的發生。二級預防指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三級預防指預防復發和防止殘疾。

精神分裂癥的發病原因及發病機理迄今尚未充分闡明,所以一級預防難以實施。在二級預防方面,國內外學者作瞭大量的工作,如診斷標準的統一、標準評定量表的使用、對疾病進行早期的心理社會幹預,使二級預防工作進展較快。

二級預防:

在精神分裂癥的一級預防尚未能實施以前,預防的重點應放在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和預防復發上。因此要在社區建立精神病防治機構,在群眾中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識,消除對精神病人歧視、不正確的看法,使病人能及早發現和早期得到治療。在返回社會後,要動員傢庭和社會力量,為病人康復創造條件。在社區康復機構的指導和訓練下,在傢庭的支持下,提高病人社會適應能力,減少心理應激,堅持服藥,避免復發,減輕殘疾。國內外的經驗均說明其重要性和可行性。

遺傳咨詢:遺傳素質是精神分裂癥發生的因素之一。建議處於生育年齡的病人,在精神癥狀明顯時,不宜生育子女。如雙方均患過精神分裂癥,建議避免生育。調查資料表明:父母雙方均為精神分裂癥患者,其子女罹患此病的幾率為39.2%,較父母一方為此病者的子女罹患此病的幾率(16.4%)高出1倍左右。

精神分裂癥是遺傳素質和環境中生物學和社會心理因素共同作用下發生的。現有研究資料表明,母孕期病毒感染,圍生期的合並癥、外傷以及幼年與雙親被迫分離的社會心理應激可對精神分裂癥的發生均有一定影響。因此對高危人群的傢庭及時進行咨詢,註意母孕期和分娩過程的保健,以及對其子女成長發育階段的心理健康發育環境,以減少胎兒發育成長環境中的生物學和心理應激因素十分重要。

三級預防:

三級預防主要指康復,指利用盡可能取得的條件和時機采取綜合的手段,使患者達到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復。精神分裂癥病人復發率高,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讓病人不復發或少復發,是重要的防治措施,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 出院前的心理治療:在精神分裂癥病人經住院治療大部分精神癥狀消失後,自知力部分恢復,通過心理治療,幫助病人認識自己的精神癥狀變化的情況,鼓勵病人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教會病人一些防治疾病復發的方法。

2 對患者傢屬進行健康教育,使病人得到醫療性監護的保證及心理上的支持。

3 建立定期門診隨訪制度,指導患者服用適量的維持治療藥物,通過藥物治療預防復發,研究表明,維持服藥治療可以有效降低復發率。

4 提高全社會的心理衛生知識水平,可以從社區開始進行精神衛生知識的宣教工作,在有條件的社區建立日間工療站,為精神分裂癥病人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幫助他們重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