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心臟病,以風濕性心臟病最為常見,占80%左右,尤以二尖瓣狹窄最為多見,是嚴重的妊娠合並癥,在我國孕產婦死亡占第二位。

妊娠合並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原則

妊娠合並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1)不宜妊娠的心臟病孕婦,應在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產。妊娠超過12周時,應密切監護,積極防治心力衰竭,度過妊娠與分娩。定期產前檢查能及早發現心衰的早期征象。在妊娠20周前,應每2周行產前檢查1次。在妊娠20周後,尤其是32周後,發生心力衰竭的幾率增加,產前檢查應每周1次。發現早期心力衰竭征象應立即住院。孕期經過順利也應提前住院待產。

(2)防治心力衰竭:保證充分休息,每日至少10小時睡眠。避免過勞及情緒激動。限制體重過度增長,整個孕期不超過12kg為宜。保證合理的高蛋白、高維生素和鐵劑的補充。及時治療心力衰竭。不主張預防性應用洋地黃,早期心力衰竭給予作用和排泄較快的制劑,如地高辛0.25mg,每日2次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口服,2~3日後可根據臨床效果改為每日1次,不主張用飽和量,以備心力衰竭加重時搶救用藥,病情好轉即停藥。妊娠晚期發生心力衰竭,原則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後再行產科處理,應放寬剖宮產指征。

妊娠合並心臟病病人的治療與護理

(1)孕前:

①根據心臟病的類型、病變程度、心功能的級別以及醫療護理條件等具體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結合內科會診意見,再作出能否懷孕的估計。

②病情不允許者,應於妊娠12周以前作人工流產,並嚴格避孕。

③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患者及傢屬瞭解妊娠與心臟病之間的關系,主動接受保健指導。

(2)妊娠期:

①加強產前檢查,接受孕期指導。有條件者應在預產期前1~2周住院待產,心功能ⅲ級或以上者,均應住院治療。

②飲食指導。提供高蛋白、含鐵量高的飲食,妊娠4個月起限制鈉鹽攝入量,一天不超過4~5g。

③保證充足睡眠。每天至少10小時睡眠的時間外,有條件者白天安排2次休息機會。避免情緒過度激動,強調保證休息的重要性。

④藥物治療。除補充鐵和維生素以外,按病情需要給予強心劑及抗生素,必要時與內科共同監護用藥劑量。用藥期間,嚴密觀察病情及用藥反應,發現情況及時與醫師聯系。

⑤限制活動量。臥床休息,減少用力機會,預防發生疲勞,以免誘發心力衰竭。

⑥加強監護措施。定期產前檢查,評估心臟功能,尤其註意識別早期心力衰竭癥狀,以便及時處理。誘發心力衰竭發生的因素有心房顫動、上呼吸道感染、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重度貧血、產後發熱或過度勞累等。心臟病孕婦如有氣急、紫紺、端坐呼吸、咳嗽或痰中帶血、肺底部持續性羅音、頸靜脈過度充盈、肝臟腫大及壓痛等癥狀和體征時,均為心力衰竭的表現。輕微活動後即有胸悶、氣急及心悸、休息時心率每分鐘超過110次、呼吸每分鐘超過20次,半夜常有胸悶而需起床到窗口呼吸新鮮空氣等現象應予警惕,並考慮是否有早期心力衰竭。

⑦心理護理。為患者及傢屬提供有關心臟病的資料,促進他們對疾病的理解,減少焦慮心理。同時為其提供有關分娩準備的指導,增強自信心。

(3)分娩期:第二產程心臟負擔重,極容易發生心力衰竭,因此,以保證孕婦保持安靜,盡量減少體力消耗,積極防治心力衰竭,因此,以保證孕婦保持安靜,盡量減少體力消耗,積極防治心力衰竭處理原則。

①專人守護,嚴密觀察產程進展,監測胎心和產婦一般情況,尤其須註意有無呼吸困難,咳嗽及肺底羅音等,完善各項記錄。護士遇有心力衰竭可疑征候應及時與醫師聯系。

②采取半臥位及側臥位,墊高頭、肩部,供氧氣吸入。

③產程開始即予抗生素預防感染,適當使用鎮靜劑,配合止痛護理措施,使產婦保持安靜。出現心力衰竭癥狀時,立即配合使用強心甙,及急診手術準備。

④宮口開全後,應行會陰側切術,選用胎頭吸引術、產鉗術等助產,縮短第二產程,及早結束分娩。

⑤胎兒娩出後,產婦腹部放置砂袋,以防腹壓突然下降而發生心力衰竭。

⑥產後立即皮下註射嗎啡0.01g或苯巴比妥鈉0.2g,必要時加催產素(禁用麥角),需要輸血、補液時,應控制輸註速度。

(4)產褥期:產後由於生理性的重新適應過程,心臟負擔重,再加上產後乳房腫脹疼痛等仍然容易發生心力衰竭,對於有心臟病的產婦,產後是個關鍵時刻。

①產婦宜采用半坐臥位或側臥位,同時墊高頭和肩部。

②加強巡視。嚴密觀察生命體征及體溫等變化,按病情需要記錄出、入量,加強會陰傷口護理,完善各項記錄,發同導常情況及時與醫師聯系。

③必要時按醫囑使用小劑量鎮靜劑,保證產婦充分休息。繼續使用抗生素預防感染。產前、產時曾有心力衰竭的孕婦,繼續使用強心劑。

④心功能ⅲ級以上者不宜母乳喂養,按心臟功能情況,安排漸進式活動計劃(由護士提供全面生活護理,逐漸轉為本人自理生活項目)。

⑤指導選擇有效的避孕措施,一般產後一周左右進行輸卵管結紮術,如果有心力衰竭者,須充分控制心力衰竭後,再擇期手術。

⑥鼓勵母子親密關系的進展,並為母親提供育兒技能。

⑦做好出院指導。

妊娠合並心臟病常見並發癥

1.心力衰竭:最容易發生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產褥早期。掌握早期心力衰竭特點:

①輕微活動後即出現胸悶、心悸、氣短。

②休息時心率每分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鐘超過110次,呼吸每分鐘超過20次。

③夜間常因胸悶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鮮空氣。

④肺底部出現少量持續性濕囉音,咳嗽後不消失。

2.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若不及時控制,可誘發心力衰竭。

3.靜脈栓塞和肺栓塞:妊娠時血液呈高凝狀態。心臟病伴靜脈壓增高及靜脈淤滯,有時可發生深部靜脈血栓,栓子脫落可誘發肺栓塞,是孕產婦重要死因。

怎麼知道是妊娠期心臟病

妊娠期心臟病可分成兩大類。第一類為原先存在的心臟病,以風濕性及先天性心臟病居多,高血壓性心臟病、二尖瓣脫垂和肥厚型心臟病少見。第二類系由妊娠誘發的心臟病,如妊高征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

【診斷】

若孕前即知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當然不存在診斷問題,但有些患者可無自覺癥狀而不就醫。由妊娠引起的一系列心血管系統的功能改變,可導致心悸、氣急、水腫等癥狀,也可伴有心臟輕度增大、心臟雜音等體征以及x線、心電圖改變,從而增加心臟診斷困難。不過,若發現下列異常,應考慮存在器質性心臟病。

1.ⅲ級以上、粗糙的收縮期雜音。

2. 舒張期雜音。

3. 嚴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顫動或撲動、房室傳導阻滯等。

4.x線攝片示心影明顯擴大,尤其個別心房或心室明顯擴大。

5.超聲心動圖顯示心瓣膜、心房和心室病變。

為什麼會有妊娠合並心臟病?

妊娠期間,孕婦很容易發生心臟等,這會影響胎兒的發育,還會影響女性的身體健康,甚至危及到女性的生命,那麼,為什麼會有妊娠合並心臟病呢?下面小編具體為大傢介紹下為什麼會有妊娠合並心臟病?

妊娠合並心臟的原因

妊娠期間,孕婦體內發生一系列變化,增加瞭心血管系統的負擔。在正常情況下,心臟通過代償可以承受,但若心臟功能因孕婦已患有心臟病而有所減退時,額外負擔可能造成心臟功能的進一步減退,甚至引起心衰,威脅母嬰生命。

妊娠合並心臟病患者從懷孕開始至分娩後數周內,母體可發生一系列復雜變化。從妊娠第10一12周開始心排出量升高,仰臥位時於妊娠第20一24周達最高峰,比未妊娠婦女休息時增長30一40%,產後兩周恢復正常。

妊娠期心跳速度比未妊娠婦女要快,在近足月時每分鐘可增加十次左右,懷雙胞胎時增得更多。血容量於妊娠第6-10周開始增加,至第32-34周達最高峰,較未妊娠時增長30-50%。血容量一般包括血漿量及紅細胞量,妊娠期雖然紅細胞量不斷增加,至足月時增長18%以上,但血漿量卻增長50%左右,比紅細胞增加的量多,因此,紅細胞數及血紅蛋白的濃度均因稀釋而相對減少,形成“生理性貧血”。

由於胎兒生長發育以及母體循環、呼吸系統工作量加重,均使氧消耗量不斷增加,至分娩時達高峰(比未妊娠時增長20%)。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漸增加,血漿滲透壓降低;子宮逐漸增大,壓迫下腔靜脈,使下腔靜脈壓上升;加上重力的緣故,大多數孕婦的小腿及腳踝處發生水腫。妊娠晚期,子宮明顯增大,致橫隔抬高,心臟呈橫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壓力升高等,以上變化都加重瞭心臟的負擔。

綜上所述,以上內容講述的是為什麼會有妊娠合並心臟病?可以讓孕婦更好的瞭解妊娠合並心臟病,而且女性還要及時預防妊娠合並心臟病,平時多註意飲食的調理,還要註意保暖才好。

妊娠合並心臟病要怎麼治療?

妊娠合並心臟病致心力衰竭治療原則:合理用藥、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和時機終止妊娠是治療妊娠期心臟病合並心力衰竭的關鍵處理措施。

妊娠合並心臟病合並心衰的內科處理:治療時首先降低心臟前後負荷,同時選用血管擴張劑、強心、利尿等藥物治療,進一步減輕心臟的前負荷,增強心肌收縮力。心衰的處理以洋地黃類藥物為首選,它能增強心肌收縮力,減慢心率。心衰嚴重者可加用氨力農及(或)多巴酚丁胺靜脈滴註,與洋地黃類藥物有協同作用。妊娠期心臟病合並心衰患者常有嚴重的水鈉瀦留,可出現稀釋性低血鈉和低血鉀,此時應選用可擴張容量血管、降低肺動脈壓的利尿劑(速尿)。血管擴張劑的使用可降低心臟前後負荷,是治療心衰的關鍵。血管擴張劑可使心室充盈壓降低,心搏出量增加而改善癥狀,首選藥物為酚妥拉明和硝普鈉,宜從小劑量開始使用,但須註意硝普鈉對胎兒有潛在的氰化物毒性作用,適合在產後使用。此外,動態觀察心功能變化和心功能分級對預防心衰有重要意義,心功能監測包括臨床觀察、輔助檢查如動態血壓監測、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以及相關血液生化指標的檢測。

妊娠合並心臟病的治療就是上面說的瞭,懷孕期間準媽媽們要特別的註意自身的身體狀況,要是發現有一點點的不適的癥狀就要及時去看醫生,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妊娠期心臟病並不可怕,隻要準媽媽們都遵循以上說的幾點要求去做,相信不管是對自身還是對胎兒的影響都是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