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呼吸系統慢性傳染病,通常侵害生育年齡婦女。病變范圍較大的活動性肺結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結核和浸潤型肺結核,易發生流產和早產。下面我來給大傢介紹一下妊娠合並肺結核,以及妊娠合並肺結核治療前的註意事項。

妊娠合並肺結核

1.生物學原理孕產期由於自主神經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機體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血液中膽固醇增高;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顯著增多等,從而易引起結核桿菌感染,播散,導致妊娠期和產褥期合並肺結核同時伴有肺外結核。2.妊娠對肺結核的影響一般來說,妊娠對肺結核無明顯影響。但對於病灶廣泛、病情嚴重、全身情況差的肺結核患者,妊娠和分娩可使病情惡化,產生不良後果。

臨床表現在妊娠期,遇有低熱、盜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聽到濕囉音等臨床表現時,應想到肺結核的可能。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與分娩均能促使結核病情惡化,特別是重度而又未經抗結核治療,且又無產前檢查的孕婦,妊娠和分娩將使病情加劇甚(或)死亡。活動性肺結核患者一旦懷孕,則有使病情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從肺結核對妊娠的影響來看,特別是重癥患者由於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則死胎或早產的發生率增加。

檢查1.痰抗酸桿菌塗片。2.結核菌素試驗。3.X線檢查,慎做。

診斷若孕婦有低熱、消瘦、乏力、盜汗等癥狀時,應重視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結核的可能。痰檢抗酸桿菌以明確診斷。對疑診者先以1/10萬稀釋液皮試,如陰性,再用1/萬稀釋液皮試,如仍為陰性,則結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強陽性反應,則有輔助診斷價值。對可疑或確診的肺結核病人,應作痰液塗片抗酸染色找結核菌,或收集24小時痰濃縮檢菌。必要時進行痰結核菌培養及藥敏試驗。正常妊娠血沉可高達60mm/h,因此,血沉對孕期結核病的診斷意義不大。

妊娠合並肺結核病因

發病原因

孕產期的以下情況均有利於結核菌在肺內生長、繁殖,為肺結核病發生及惡化奠定瞭基礎。

1、自主神經調節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機體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

2、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能耗增加;

3、血液中膽固醇增高等。

妊娠期:使機體內結核菌易於由淋巴系統擴散至血液循環,而引起結核播散,導致妊娠期和產褥期合並肺結核患者同時伴有肺外結核。

1、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顯著增多,從妊娠第12 周即高於未孕者;

2、分娩時可增加3 倍;

3、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T 淋巴活性降低。

妊娠合並肺結核是什麼

妊娠合並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過呼吸道傳染,時常侵害生育年齡女性。妊娠合並肺結核分為非活動性肺結核和活動性結核。研究表明,非活動性肺結核對婦女妊娠經過和胎兒發育並無影響,且妊娠對肺結核的病情也無明顯影響。但是,病變范圍較大的活動性肺結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結核和浸潤型肺結核,易發生流產和早產,妊娠分娩會加重病情。因此一旦發現此病要及時治療。

妊娠合並肺結核的癥狀

1、非活動性肺結核對妊娠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此無特別的癥狀存在。

2、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對孕婦和胎兒是有影響的,因此發現有以下癥狀時必須及時治療。

①全身無力,疲倦,發懶,不願活動。

②手足發熱,不思飲食,白天有低燒,下午面頰潮紅,夜間有盜汗。

③發燒,體力下降,雙肩酸痛。

④經常咳嗽,但痰卻不多,有時痰中帶有血絲。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熱。

妊娠合並肺結核治療前的註意事項

 預防做到位:

加強衛生宣教 做好卡介苗的接種工作。在肺結核活動期應避免妊娠;若已妊娠,應在妊娠8周內行人工流產,1-2年後再考慮妊娠。既往有肺結核史,或與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史,均應在妊娠前行胸部X線檢查,以便早期發現及處理。

.產前檢查:增加產前檢查次數以便在治療期間及時瞭解病情變化和及時發現妊娠期並發癥。

懷孕期間: 孕婦需保證攝取足夠多的熱量,食用高蛋白、高維生素食物,如動物肉類、奶、蛋、新鮮蔬菜、水果等,及時治療早孕反應,防止病情惡化;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惡心嘔吐等反應,要及時治療,以免影響營養攝入;適當的休息可以減少呼吸運動,有利於肺部病灶的愈合;當然,新鮮空氣和充足的陽光也是不可少的;孕婦要盡量避免放射線檢查;禁止應用以下藥物:鏈黴素、吡嗪酰胺、氨硫脲、環絲氨酸;這期間一般不考慮手術治療肺結核,若必須手術,應選在懷孕前半期。患有結核病的孕婦應盡量避免過多消耗體力,以防止病情加重。為避免分娩時體力消耗過多,需要盡可能縮短產程。

產後期間:患有結核病的新媽媽要比普通產婦休息更長的時間,並多進食營養價值高的食物。新媽媽不要親自帶孩子,否則既影響休息,消耗體力,又增加瞭把疾病傳染給孩子的機會。 產後要多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