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不是絕對不能服藥,隻是應選用對治病有好處,對胎兒影響小的藥。懷孕的前三個月,正是胚胎形成期,吃藥應特別謹慎,不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在服藥前應首先考慮一下自己懷孕的可能性。孕期用藥註意原則?妊娠期如何安全用藥?一起來看下。

孕期用藥註意原則

1、禁止隨意用藥

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當藥物有相同或類似的效果時,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2、孕早期避免用藥

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盡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

3、盡量減少劑量和使用時間

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用藥前註意閱讀說明書

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盡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5、註意選擇藥物

如可以局部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6、避免使用不確定的藥物

避免使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或者聽信“偏方、秘方”等隨意用藥。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於孕婦的藥物,盡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7、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註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8、藥物檢測

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別、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藥物。

懷孕期間不能吃藥嗎

懷孕期間不是絕對不能服藥,隻是應選用對治病有好處,對胎兒影響小的藥。懷孕的前三個月,正是胚胎形成期,吃藥應特別謹慎,不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在服藥前應首先考慮一下自己懷孕的可能性。

從藥物對孕婦的影晌大小看,基本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藥是對孕婦肯定有害的,如抗腫瘤藥、性激素,麻醉品、某些抗生素(紅黴素、鏈黴素、氯黴素等);第二類是可能有害的,如一部分抗生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第三類是肯定無害的,指一些孕婦專用藥,如適當配量的微量元素、維生素。各種藥是否會致畸還與劑量、個體敏感有關,不能一概而論。孕婦最常見的病是感冒,若是病毒感染,應多喝水、註意休息、加強空氣流通,若有發燒,可選用青黴素類、頭孢類藥物。另外,孕婦拍x光片,最好避開腹部。

妊娠期如何安全用藥

妊娠各時期可使用的藥物是不同的,藥物對胎兒產生的影響也有所不同。胎兒器官形成期,藥物的影響最大;等到器官基本長成後,藥物的影響又會逐漸減小,所以說,孕婦用藥與胎兒的孕周密切相關。

1、受精後1-2周

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即要麼完全沒有影響,要麼會導致流產,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因此在當你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孕時期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產。

2、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 周)

這個時期稱為致畸敏感期,也是胚胎各器官加速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這個階段應該嚴格控制用藥,能不用時果斷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有服藥史,可在懷孕16-20 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3、妊娠9周到12周

這個時期同樣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用藥不會像前段時間影響那麼大,但同樣要慎重對待。

4、孕中晚期

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並繼續生長。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5、分娩前

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非常註意,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體內的代謝系統不完善,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並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

孕婦吃藥對胎兒的影響

我們都知道,女性在懷孕期間,飲食起居都要特別小心,用藥方面更需謹慎。有一些藥物孕婦服用後,不但對自己身體產生影響,而且還可通過胎盤而影響到胎兒,那麼孕婦吃藥對胎兒會有什麼影響呢?

在妊娠期的前三個月,胚胎是還未發育完全的,此時用藥會使得胚胎死亡、流產或者發育成不正常的個體。在妊娠期的三個月後,胎兒器官已經發育,如果用藥不慎,會導致胎兒發育畸形,到瞭後期,藥物的毒性會破壞胎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或生殖系統,影響胎兒的生理功能和發育成長。

所以孕婦在懷孕期間用藥是要謹慎小心的,如果用藥不當,是會對體內胎兒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懷孕期間用藥一定要謹遵醫囑,合理用藥。

孕婦哪些藥不能吃

1、阿司匹林:致胎兒小、畸形,引起新生兒出血及肝臟的解毒功能障礙。

2、撲熱息痛:引起新生兒高鐵血紅蛋白血癥。

3、安定:可致胎兒畸形和女胎男性化四環素:致牙釉質形成不全,骨骼、心臟畸形等。

4、磺胺類藥物(以長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劑為主):致高膽紅素血癥、腦核性黃疸、畸形。

5、氯黴素:致新生兒血液循環障礙、呼吸功能不全、發紺、腹脹(即灰嬰綜合征)。

6、慶大黴素:造成胎兒耳損傷,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

7、消炎痛:引起黃疸和再生障礙性貧血。